楹庭律師答疑:PPP項目政策保障都有哪些,相關法律保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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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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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公共部門通過與私人部門建立伙伴關系提供公共產品或者服務的一種方式。廣義上的PPP一般包括BOT,并由BOT衍生出BT、TOT等。自從2013年以來,PPP項目步入了快車道,2015年4月21日多部門聯合發文,針對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特許經營辦法,鼓勵和引導社會民間資本參與到社會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項目中來,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保護特許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特許經營主要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模式,這種模式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本應該政府負責的一些公共事業當中過去。2015年3月,作出了推進開發金融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有關工作的通知,靈活運用基金投資、銀行借貸、發行債券等方式,共同融資建立多元化可支持PPP項目資金的保障機制,這也是對PPP項目的鼓勵和支持。2015年3月,在國家相關部門工作報告里又一次提出來要積極推進PPP。2014年12月,作出了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一個指導意見。2014年11月,也作出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南。2014年11月,作出了重點領域投融資鼓勵社會資本的指導意見,鼓勵社會資本。2014年10月,加強地方性債務的管理意見也提到了相關PPP項目的一些規定。2014年9月,提到了廣泛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合作模式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強調了PPP的模式。2014年8月,通過了《預算法》,通過法律的形式來保障PPP項目模式的運行。2014年5月,成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也就是PPP項目的合作中心,可見對PPP項目的重視。2015年5月,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里,又一次提到了積極推進PPP項目模式的建設。2017年10月,通知鼓勵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采用PPP等模式,進行一些政府和社會資本的一些合作。以上就是政策層面關于PPP項目的支持。法律保障《預算法》第三十五條,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列赤字。《預算法》對PPP項目提供了一個法律上的支持,相關法細節詳細的規定。第三十五條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列赤字。 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依照國務院下達的限額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舉借的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除前款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督。本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